一、展商報道時間
1、光地展位參展商報到時間:
8 月24日(星期日) 10∶00-19∶00
8 月25日(星期一) 09∶00-20∶00
2、標準展位參展商報到時間:
8 月26日(星期二) 09∶00-20∶00
二、報到手續:
(一)光地參展商需持下列文件:
① 參展商報到通知(需蓋章);
②特裝展位布展施工、用電安全保證書(需參展公司及搭建公司簽字蓋章);
③知識產權協議承諾書(需單位蓋章);到展商報到處領取參展商出入證及相關資料。
辦理施工證:
1.請在辦理進館手續時提供搭建公司的"施工負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電工資格證復印件"、"特裝展位效果圖",搭建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需蓋章)。
2.具體流程如下:向主場承建商繳納施工押金(收費標準詳見展商手冊23 頁)憑押金收據到上海新國際博覽中心南廣場制證中心辦理施工證件(30 元/ 張)、貨車車證(50 元/車次)。
押金清退說明:
展會結束后,請將展位內清理干凈,持主場承建商開具的押金收據經展館保潔、保安、物業人員簽字確認后,此筆押金將退還。
3、搭建要求:光地參展商
1) 光地展位的搭建高度不得超過4米,展位不得封頂,不得搭建多層展臺。
2) 請勿擅自在展館內的天花板懸吊垂飾,不得在地板、墻壁或建筑物任何部分安裝固定裝置,展廳任何部位不得打入釘子、螺絲或鉆洞,請勿在展廳墻面上使用粘膠物。
3) 展臺內任何設施不得超過劃定的展臺界限,所有暴露于公眾視線的特殊搭建均須加以裝飾。
4) 搭建展位所用的材料應為環保及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所規定的非易燃物,用于展位裝飾及遮蓋的織物必須做阻燃處理,其燃燒性能不得低于B1 級標準(難燃),嚴禁使用彈力布。
(二)標準展位參展商需持下列文件:
參展商報到通知(需單位蓋章),參展人員身份證復印件,知識產權協議承諾書(需單位蓋章)于8月26日到展館報到,于南大廳展商報到處領取參展商出入證及相關資料。
搭建要求:標準展位參展商
1)標準展位內部裝飾不能超過2.5米。
2)標準展位參展商不能夠更改、遮擋和取下帶公司名稱的楣板。
3)標準展位參展商在布展中不得擅自在展位內外進行更改展位結構和外觀的搭建,所有產品及宣傳、裝飾的擺放均不得超出展位以外。
三、展會加班
如果工作時間超過規定的時間,需提前在每日15∶00書面通知主辦單位,并到展館有關部門辦理加班申請及付加班費;如15∶00 以后申請需另加50% 加班費。